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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實新聞 2013-08-28 08:57:03 記者 萬惠雯 報導

聯發科(2454)與F-晨星(3679)於昨(27)日晚間公告,已取得中國商務部附條件核准兩公司的合併案,考量未來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之審核及F-晨星下市相關程序,雙方合意變更本合併案基準日暫定於103年2月1日,原換股比例不變。

中國商務部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放行聯發科併F-晨星,聯發科表示,合併完成後,開曼晨星消滅並下市,其手機晶片及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聯發科,原屬開曼晨星子公司(含晨星台灣)將成為聯發科的子公司,聯發科將換發聯發科股份給剩餘持有52%股權的開曼晨星股東。

而在兩公司市占率高的電視晶片部分,中國商務部則要求雙方將在電視晶片上的人力、專利以及投資上必須維持獨立運作。

晨星台灣將與聯發科保持獨立競爭,三年後可申請解除該限制條件。

聯發科是於2012年8月完成收購F-晨星48%持股,即依規定向各國政府申請核准,原本預定合併基準日為2013年1月1日,但因在外國事業結合申請核准程序進行中,故合併基準日延至2013年5月1日,之後又二度將合併基準日延至2013年8月1日,然在中國商務部未核准下,合併基準日三度延至11月1日,此次中國有條件放行,考量到需時三個月取得中國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之核准,合併期準日四度延至2014年2月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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